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功能,并提升基层人社平台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业务熟练的基层人社公共服务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援助对象为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被乡镇街道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本批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属以下情况之一:
1、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困难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员工和研究生,下同)。
2、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3、毕业五年内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安阳市户籍;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3、身体状况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5、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
设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岗位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岗位,每人限选一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本人常住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就业创业证》(第7页需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三次以上求职记录);
上述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可自行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aay.hrss.gov.cn下载打印)。
(3)报名结束后,由各区就业办负责初审,将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报市人社部门分别进行审查。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
四、录用聘用
(一)择优录用:经各级人社部门初审和审查过后择优录用;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本人报名社区同时公示7天;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退出岗位。
五、人员待遇
享受现行的公益性岗位待遇,其中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19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共4项,即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 2209307
安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指导科 2299366